关于规范企业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办理程序的通知
地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处处长、城乡规划处处长、三水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加强我省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加油站建设顺利进行企业站建设,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经营企业办理加油站建设确认文件方案通知如下:
1、本条所称加油站为陆路加油站企业站建设,包括高速公路加油站。
2、企业在申请规划确认文件时,须先到加油站所在地市级经济和信息化监督所申请规划,并填写《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一式两份)。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规划要点进行审核。
3.经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
4、市级经信主管将《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省经信委。
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收集所有相关材料并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后(高速公路加油站也会征求省交通运输厅的意见),出具规划确认文件。
6.浮动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的申请程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各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附件:1.新建/扩建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2.改建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3.高速公路加油站建设规划确认文件申请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