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缩减宁夏自治区智能楼宇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部分功能的通知
市内信〔2023〕213号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工作实际,宁夏自治区智慧楼宇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减少部分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通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
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是基于智能施工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管理、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比现行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资质进行实时预警的管理机制。不符合标准的。
(一)预警范围
预警范围为在自治区注册并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预警内容主要是企业在册人员数量是否符合现行资质标准要求。
(2)预警显示
资质预警信息通过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动态预警”模块统一展示。 相关企业应及时了解、查看预警信息提示,建立相关信息。 我司将根据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需要,适时调整更新预警内容。
(3) 信息录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我区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相关资质的企业,应在我区“企业信息登记”模块和“人员信息登记”模块进行登记。智能施工管理系统。 模块录入建立企业的基本信息,现有相应的资格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如职称人员、岗位人员、技术工人等)证书等信息。
新入围企业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宁夏自治区智能楼宇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建筑市场监管子系统)”。
(4) 动态验证
各盟市房建要及时登录智慧建管系统“动态预警”模块,了解辖区企业预警信息,动态核查预警资质企业信息,并在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动态预警查询”中上报核查结果。 “过程记录”进行记录。
2.开启人员重复登记预警功能
为进一步管控工程建设领域注册人员职业资格“发证”问题。 在智慧施工管理系统中,开发了“人员重复登记预警查询”功能。 各盟市房建要及时登录智慧建房管理系统“动态预警”模块,了解辖区内注册人员重复注册预警信息,并开展核实工作。预警信息。
3.启用历史项目宣传功能
为提高工程数据质量,智慧施工管理系统新增历史工程公示功能。 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在“历史数据补充信息”模块上报项目数据后,将在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平台上人工公示7天。 如对项目资料有异议,可向项目房建监理提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网站建设,项目房屋建设监理将进行初审。
4.开放A-level项目在线评分功能
为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将原企业原有的A级申请流程改为网上补办。 对于已定级的项目,企业可通过智慧建设的“历史项目信息报送”和“工程审批项目信息报送”模块中的“A级项目申请”填写项目A级定级申请管理制度对项目的房屋建设进行监督。 核查材料确认上传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进行初审。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A级项目线下重新定级规定不再执行。
5、开通项目信息链接补报功能
为提高项目信息的完整性,智慧施工管理系统新增“项目信息补报”功能。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企业在初审通过的项目中需要补充补充项目招标、合同、施工图审查等信息的,应当在《补充说明》中填写相关信息。项目信息报告”模块。 补报完成后,由项目房建监理审核。 补报企业只能补报新增环节的信息,不能变更已通过初审的数据信息。
6.增加机构建设机构的数组信息
代建代理信息数组主要是解决目前工程协议信息中没有代建代理信息,无法用于招投标和资质申报的问题。 缩减数组后,如果没有代建机构参与项目建设网站建设,智能楼宇系统会手动提取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 在“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历史项目信息补报”、“立项审批项目信息补报”模块中填写建设单位相关信息。 监理项目的住宅楼在“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历史项目信息补报”、“立项项目信息补报”模块中进行初审。
各盟市房建要进一步加强智慧建管系统信息化管理,每天安排专人登录查看首审相关信息,督促辖区企业登录智慧建管系统建立企业、人员、项目等信息。 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联系人:张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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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