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局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新区)住建局、深汕非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广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深圳网站建设,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关种类及方向
2023年市政建设科技项目申报包括软科学研究、科学研究与开发、技术应用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际技术合作四大类。 申报项目要聚焦重点领域和方向,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深圳网站建设,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对推动工程领域红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建造。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软科学研究的项目,应属于在发展规划、新法规、体制机制、实施路径、评价体系等方面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政策导向性的科研项目。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支持选题方向:技术创新、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新型建筑工业化、完善社区等领域的软科学研究建设。
(二)科研开发项目
申报的科研开发项目应属于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研究和新技术(包括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下同)开发项目,解决工程中的共性关键问题。建筑行业,促进技术进步。 ,具有很强的技术、经济和社会价值。
重点项目一:光储直联柔性新型供配电系统
支持选题:电动汽车光储充电与建筑电能交互研究、光储直联柔性园区应用技术研究、新型建筑供配电系统应用研究、光储直联柔性组件研究管理系统、虚拟电站灵活用电的研究。
重点项目二:超低煤耗建筑
支持选题方向:超低煤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近)零煤耗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超低煤耗智能运营技术研究、集成应用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相变储能建筑应用研究。
重点项目三:模块化建筑
支持选题: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混凝土模块化建筑、模块化机房、模块化幕墙、模块化自动扶梯施工、模块化建筑产品研究、建筑模块质量控制、模块化建筑施工质量监测技术研究。
重点项目四:数字化设计
支持选题方向:自主可控BIM软件研究、3D图形引擎研究、人工智能设计研究、设计成果智能评审技术研究。
重点专项5:建筑产业互联网
支持选题方向:工程物联网研究、工程服务大数据平台研究、工程项目管理产业互联网平台研究、招聘产业互联网平台研究、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研究。
重点项目6:智能建筑装备与武器
支持选题方向:智能监控装备技术研究、建筑机器人研究、智能机械武器研究、智能建筑武器集成平台研究。
重点项目七:新型建材
支持选题:高性能建筑材料研究、新型复合围护材料研究、固碳建筑材料研究、新型储能材料研究、天然涂料研究。
重点项目八:建筑垃圾消纳
支持选题方向:拆迁垃圾减量与利用研究、建筑垃圾与泥浆减量与利用研究、装修与建筑垃圾减量与利用研究。
重点项目9:既有建筑(小区)改造
支持选题方向:既有建筑(小区)质量改造技术研究、既有建筑改造安全风险防范技术研究、基于六立面改造的既有建筑(小区)外墙改造技术研究城市、社区微更新技术研究。
重点项目10:硬城市
支持选题:城市致灾动力模型研究及多次洪水硬度动力评价技术,城市生态空间硬度功能提升技术研究,建筑抗震、抗风、防火、防爆系统提升技术,建筑生命周期健康检测技术研究。
(三)科技应用工程项目
申请技术应用项目的项目应属于集成应用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先进适用、综合效益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建设项目。 支持福建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和《深圳市建设工程新技术推广目录》新技术建设项目应用。
支持选题方向:红色低碳建筑、新型建筑产业化、智能建筑、建筑新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建设项目技术应用示范。
(四)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应属于本市单位与粤港澳或国际对口单位在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提升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通知“一、申报类型和方向”的相关要求。 优先支持“支持选题方向”的选择,重点专项必须选择科研开发项目。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成果和权属争议。
(三)报告单位应为在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科研诚信无异常。
(四)申请软科学研究、科学研究开发和技术应用项目的,应当在本市实施。
(五)申请软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开发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 申报技术应用项目的项目,应当办理相关工程建设报送手续; 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应当与粤港澳或国际对口单位签订科技合作合同。
(六)软科学研究和科研开发项目由主要完成单位提交; 技术应用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报送,或者由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参建单位报送; 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由本市单位申报。
三、申请材料
(一)报关单(原件);
(二)申报项目汇总表(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申请科技申报项目的项目,申请人非建设单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同意申报的书面意见(原件); 2.申报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合作合同文件(打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作为全市建设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和预审评价的依据。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1) 建议。 由区建设主管部门报批的科技应用工程项目,由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并出具推荐意见。 其他项目不需要推荐。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准备好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广州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
(三)申报时间。 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