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企业》。
所有相关单位:
《关于促进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我委2022年第六次办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关于推动中关村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高质量发展。本办法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
一、总体思路
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突出服务提升,推动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突出激发活力网站建设,支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突出开放创新合作,支持提升国际化水平,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中关村试点重大改革任务落实,着力打造创新高地——带动首都发展,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加快培育创新型世界级企业
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开展前沿引领性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引导科技领先企业向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牵头组建创新联盟,推动新的创新。全领域技术应用场景建设,将加快培育和聚集一批创新领先、产品优秀、品牌卓越、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
1.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
支持高端产业市场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高科技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全市“小升级”高新技术企业统一名单,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大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创新能力,实现一定经济规模化,形成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2.支持企业开展前沿、颠覆性技术创新。
探索培育掌握国际前沿技术的优质硬技术创业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自主或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企业合作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并转化实施,努力形成新的产业发展增长点。
3.支持领先的科技公司等带头建立创新联盟。
实施“强链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带头,聚焦关键产业链关键环节,建立产学研协同、上下游联动的创新联合体。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支持龙头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集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
4.支持新技术全球应用场景的构建。
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层面国内(国际)领先的技术产品率先应用。支持在首(套)市场推广中应用保险补贴机制。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支持实施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二)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与金融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发展,深化科技信用和科技保险创新,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加快建立企业研发创新全链条金融支持机制,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5.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
加大长期资本支持和引导,鼓励投资高精尖产业,培育一批“懂技术”的耐心资本。支持投资机构加大早期投资力度,激发早期投资活力。加快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股权转让试点,提高资金流动性。
6.深化科技信用和科技保险创新。
深化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推动首单信用担保贷款业务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建立科技保险费用补贴机制,促进科技保险可持续发展。
7.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发展。
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鼓励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北京区域股权市场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支持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围绕高端产业开展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提升园区高端专业集约化服务能力
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促进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产业空间,加快园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提升产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打造一流园区创新文化。
8.支持优质产业承载空间建设。
加强园区产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园区智能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造特色鲜明、功能齐全、配套齐全的产业承载空间,推动高端、园区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支持存量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低效空间资源,打造集聚连片的科技产业园区。
9.支持高水平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支持标杆孵化器建设和培育,推动一流孵化人才引领专业团队组建,搭建开放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创业辅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高水平专业服务,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孵化器。运行机制,树立旗帜和标杆,引领孵化模式变革,带动园区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硬科技企业,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机构引进顶尖科技人才和创业项目,推动平原新城机构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支持高校科技园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团队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企业,支持未来产业发展。
10.支持优质产业生态培育。
支持园区专业化运营服务机构发展,创新运营机制,建立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薪酬激励等机制,建设专业化运营团队,不断提升园区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服务水平,开展园区管理和产业推广。、招商服务等,广泛引进产业要素资源,不断提升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效率。支持企业按照中关村示范区主导产业定位发展,促进园区产业集聚提升。支持园区承办或承办各类论坛、会议、展览、路演等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宣传推广、资源对接、业务协同的平台,不断提升“中关村”品牌影响力,吸引和带动园区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土地开发。
(四)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智力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制定与应用,提升科技服务专业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11.加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
支持顶尖创新人才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高居项目入选人才加强团队建设网站建设,在人才落户、公寓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支持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才开展前沿、创新、实用的科研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实施。支持新星计划入选人才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合作。支持高聚工程、明日之星计划选拔人才,重点领域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核心技术人才出国交流培训。
12.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和中关村改革试点任务。支持围绕高端产业建设第三方概念验证平台,为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同开展产学研药协同合作,开展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进行市场应用研究。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以市场化方式聘用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全流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将高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的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产业化。
13.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在高精尖产业布局中,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围绕产业细分和关键环节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和产业化服务。支持在京拥有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参与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共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为企业提供检测等服务、测试和研发。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积极申领和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
14.支持和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创建和应用。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发明专利布局,支持中关村知识产权龙头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医药、AR/VR等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支持《中关村标准》推广使用,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单位和试点单位开展高端标准推广。支持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5.支持提升技术服务专业能力。
支持科技服务品牌机构发展,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在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集聚发展。支持建设专业开放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工程技术、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领域专业开放服务平台,支持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平台或其专业服务功能模块接入“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网络服务平台。支持科技社会组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支持产业化、要素化、综合性的优质科技社会组织开展产业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企业服务等促进工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支持出入境高危特殊项目风险评估,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满足医药行业发展需求。以要素为基础、综合性优质科技社会组织开展产业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企业服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促进工作。支持出入境高危特殊项目风险评估,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满足医药行业发展需求。以要素为基础、综合性优质科技社会组织开展产业促进、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企业服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促进工作。支持出入境高危特殊项目风险评估,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满足医药行业发展需求。
(五)支持更高更深的国际科技开放合作
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高国际发展支持资金管理水平(试行)》,强化中关村论坛国家平台功能,推动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国际创新资源开发,支持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进一步提升中关村示范区国际化发展水平。
16.高水平办好中关村论坛。
充分发挥中关村论坛作为全球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的国家平台作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创新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参与论坛会议、技术交易、展览展示、成果发布、前沿竞赛等活动,交流创新理念,展示前沿科技成果,探索颠覆性技术,开展重大项目合作,全面展示科技成果的阶段性成果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17.支持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支持创新主体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深化和扩大与世界先进创新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国内(海外)应用场景推动本市科技产品迭代。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境外(境外)设立实体科技园、孵化平台、研发中心等,促进企业集聚成长,构建对华创新合作渠道。
18.支持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发展。
实施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激励计划,支持主营业务在境外(境外)的投资者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或扩大研发投入。支持国际科学组织、国际科研机构、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际期刊在北京首次设立分支机构。聚焦前沿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利用国际规则吸引国际同行,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支持中介机构提供跨境(边境)技术转移服务,拓宽国际技术转移渠道。
19.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支持创新主体和国际科技组织构建科技交流合作新范式,扩大创新资源共享,加强软硬件设施共建,开展创新治理研究。支持组织重点学术会议和品牌交流活动,开展国际交流研讨。支持创新主体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
三、资金保障与组织实施
(一) 资金来源和支持对象
扶持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列入北京市科委和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年度部门预算,按照年度预算使用。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支持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其中企业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北京市其他地区注册的符合支持条件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二)创新支撑方式和管理机制
结合不同创新主体和项目特点,探索实施公开竞争、直接补贴、后补、“启示引领”、股权(债权)投资等多元化金融支持方式和组织方式。开展科研项目“里程碑”管理试点,根据阶段性评估结果,分阶段给予支持。探索建立政策效果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以诚信为本的监督管理机制,探索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强化科研诚信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本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采取逐案讨论的方式研究提供支持。原《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和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元发[2019]11号)、《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重大前沿项目和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建设若干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中科元发[2019]25号)同时废止。